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机要、保密、督办、人事、党群、后勤、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人事和资产;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及其会务组织。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各种会议和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组织送陪和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投诉管理和督办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安全验收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年监督、执法计划。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大对执法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制度,组织研究制定工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承办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和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安监的审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起草贯彻执行国家、省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指导“监控法”、“安康杯”的实施和推行工作;负责注册安全主任的推行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察安全专项整治,直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推行和实施工作;负责联系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负责指挥、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信息发布、统计分析报送、综合管理全市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调度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协调作业场所各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上报、发证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安全验收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登记、申报、建档、监控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负责全市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工伤事故认定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省、市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政府委托对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三)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对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咨询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综合管理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全市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初审、报批、核发《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化学危险品登记注册工作,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的认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七)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
(八)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
(九)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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